坚持节水优先 突出生态保护 松辽委四十载节水护水成效卓著

2022-09-27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松辽流域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历经四十载沐雨栉风,管理能力和水平与日俱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松辽委牢牢把握“节水优先”这一前提,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筑牢东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节水护水工作成效显著。

一、坚持节水优先,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划定红线和标准,节水顶层设计日臻完善。切实加强流域节约用水宏观管理,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提出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建成了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在重要跨界河流综合规划、水量分配以及各类专业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深入挖掘区域节水潜力,科学设定综合用水指标,始终坚持在充分节水的基础上开发利用水资源,遵循节水优先原则做好谋篇布局。严格监管黑吉辽3省用水定额编制和执行情况,系统评估用水定额的覆盖性、合理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督促各省用水定额整改,流域节水标准体系更加健全。

二是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指导推动各省开展节水型社会示范城市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各类节水载体建设工作。哈尔滨、长春、大连等10个全国节水型社会示范城市先后建成,131个县级行政区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千余个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高校、节水型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小区认定或挂牌,各类节水示范区、示范载体效应逐步显现,有效推动了重点领域用水节水发生深刻变革,截至目前,流域万元GDP用水量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1700多立方米下降了约9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5提高至0.6左右,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

三是加大节水“全过程”监管,取用水行为更加规范。事前监管方面,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和节水评价等制度,累计对近20个项目节水评价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对各省节水评价等相关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检查,从源头上把好节约用水关口。事中监管方面,以火电、钢铁、食品生产和宾馆、高校等用水大户为重点,着力加强对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等情况的评估,逐步规范全流域用水行为。事后监管方面,开展节约用水“四不两直”监督检查,为水利部考核各省区节水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多年来,基本实现了流域内各县级及以上行政区有关节水方面监督检查全覆盖,有效推动了各地区节水管理部门依法履职,规范了用水户的取用水行为。

四是注重管理能力建设,节水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充分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新精神,高质量完成松辽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节水型机关建设,并督促指导各省和委属单位开展节水型机关(单位)建设,流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用水水平、节水意识和节水管理能力显著提高。狠抓节水关键领域,积极探索农业节水新模式,开展农业节水调研和对策研究,在西辽河流域选取典型地区,启动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努力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东北地区生态安全提供“节水方案”。不断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多途径、多形式、多媒介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节水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近年来共举办节水主题绘画比赛、短视频征集展示、有奖问答和志愿服务等10余项活动,累计参与3000余人次,辐射带动千万人次,逐步营造起全流域节水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生态保护,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效能大幅提升

一是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水资源保护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各省区组建松辽水系保护领导小组,先后颁布实施《松花江水系保护暂行条例》《松辽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制定《松花江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等10余项流域性规划。强化水资源保护协作联动,与原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签署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合作协议,联合开展水功能区监督检查、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等多项工作;与生态环境部松辽局签订跨省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联合开展汛期跨省(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会商,推动形成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监管合力。

二是突出服务型监管理念,清单化管理实现新突破。截至机构改革前,将流域21%的水功能区、40%的入河排污口和48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使水资源保护有了更强有力的抓手。合理设定松花江区、辽河区水功能区划,以及水域纳污能力和限排污总量,协助开展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考核;组织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普查登记和督导检查,制定入河排污口优化布设指导意见和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在流域范围内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监督检查和抽查评估,以及重要缺水城市饮用水水源水量安全保障评估等,为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支撑。

三是强化超采区综合治理,地下水保护取得重要进展。编制完成三江平原、松嫩平原、辽河平原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开展松辽流域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对各重点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为全面加强超采区综合治理提供支撑。深入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基于2332眼国家自动监测站和省区地下水监测数据,开展松辽流域平原区地下水水位动态评估,建立地下水预警机制,配合水利部做好地下水水位通报整改和督导,对黑吉辽3省地下水禁限采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情况和机井关停情况,促进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四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构建人水和谐共生关系。全面完成哈尔滨、长春、大连等11个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的方案审查、指导调研和创建验收,跟踪总结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经验。对第二松花江、嫩江、辽河等9个重要河湖进行健康评估,逐步形成松辽流域重要河湖健康状况台账。组织开展松花江流域河湖连通特征及修复技术研究公益性科研项目、水生态风险监控系统技术引进项目研究(水利部“948”项目)、西辽河流域地下水人工调蓄及回补关键问题研究、松原地区地下水特征污染物风险评价、大兴安岭山区典型河流背景值研究等工作,为促进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五是夯实保护管理基础,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稳步增强。全面提升流域水质监测能力,构建以1个流域中心为核心,3个分中心、10个自动监测站、12个共建共管实验室为支撑的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定期组织对89个水功能区监测断面、21个国境界河监测断面和451个地下水水质站进行监测,对重要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进行监督性监测,实现流域省界缓冲区监测全覆盖,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着力强化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制订修订《松辽委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松辽委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工作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关键期突发水污染事件“零报告”和应急值班制度,组织开展年度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培训,成功应对了2005年吉林市城区内的中国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硝化单元爆炸引起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以及2020年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漏引起的呼兰河水污染事件。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松辽委建委40周年,站在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流域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工作将严守初心,继往开来。坚持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积极落实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六条实施路径,重点围绕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加快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推动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为提升流域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强化流域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做出卓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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