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担当 认真履职尽责 以高质量监督保障新阶段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
松辽委监督处成立于2019年1月,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松辽水利监督工作、进行委直管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和开展流域内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等工作。3年以来,全体工作人员始终秉持“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从探索发展、完善提高逐步走向规范成熟,保障了水利监督成效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稽察震慑作用充分发挥,有效推动流域水利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一、统筹谋划新形势下水利监督工作
(一)监督检查工作成果丰硕
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松辽委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监督检查,为提升流域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提供了有力的监督保障。自水利部提出全面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以来,截至 2021年底,我委共派出556组次,1870人次,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类、水旱灾害防御类、水资源管理类、河湖管理类、水土保持及水行政执法履职类等39项监督检查,累计检查了流域内864座小型水库、466座水闸、445段堤防险工险段、88个水毁修复项目、40座小水电站,完成了261座大中型水库防汛调度和汛限水位执行情况检查、3059段河段湖片“四乱”问题检查、63个县山洪灾害防御检查、76个县农村饮水安全检查、32个在建工程安全巡查,45个县450个取水口、225家用水单位的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检查,并对1113个取水口开展了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等,累计发现问题1.2万余个。通过以查促改、以查促管,逐步扭转了流域内重建轻管的现象,凝聚起行业监督共识,有效促进流域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此外,每年汛期将监督工作重心向助力灾害防御方面倾斜,派出督查组对流域大江大河干流预警、超保河段堤段、病险水库安全度汛等开展检查督导,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为保障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监督保障。
(二)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松辽委监督工作始终坚持以监督体系建立为中心,不断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压紧压实监督责任,有效提升水利监督能力。一是成立由委主任任组长的水利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委监督力量,确保监督工作高位推进、高效落实。二是制定《松辽委水利监督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规范督查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监督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建立由监督处、各职能部门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组成的“1+N+S”督查队伍,培养了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监督人员,有效保障了监督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三)监督全流程管理持续巩固
松辽委高度重视监督过程管控,构建了事前抓计划统筹、事中抓成果审定、事后抓考核评估的全覆盖、全链条管理模式,全面提升了监督工作效能。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部党组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制定《松辽委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统筹规则》,建立了“四统筹”、“两抓手”的工作模式,对各类监督任务进行整合,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二是建立监督成果审定机制,每月现场督查结束后,协调小组及时组织对监督成果进行研判审核,确保问题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可靠,建议科学合理,严把成果质量关。三是印发《松辽委水利监督事项评估办法(试行)》,对监督事项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监督成果、跟踪督办、成果应用及成效等各个环节开展评估赋分,有效提升我委监督管理整体水平。
(四)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新路径初见成效
松辽委牢固树立流域监督“一盘棋”思路,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的驻地优势和区域协调作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新思路、新举措。一是优化完善松辽监管应用平台,对各项监督实行全过程、全要素管理,支撑流域机构与各省区监督检查信息共享及“查、认、改、罚”四个环节有效衔接,助力数字孪生流域建设。二是联合流域四省区印发《松辽流域水利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以座谈交流、分级培训、信息共享、督查复查相结合的监督协调机制,实现流域机构与各省区监管有效衔接、协同发展。三是联合黑吉辽三省厅及相关市级水利部门,创造性地开展流域水利监督试点工作,编制《松辽流域水利监督试点工作典型案例汇编》,围绕以往监督发现问题,带动地方政府共同厘清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措施、总结整改经验,打通问题整改落实“最后一公里”。流域监督协调机制和监督试点工作作为强监管典型案例得到水利部认可并在全行业宣传推广。
二、筑牢松辽委安全生产防线
(一)安全发展理念更为牢固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多次深刻阐述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并做出决策部署。我委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做为做好新时期流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契机,自觉用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全委工作,坚决扛起水利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安全素质培养,切实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推动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压实
松辽委安全生产管理涵盖领域多、覆盖范围广,涉及工程建设、水库大坝、水电站、水文测验、后勤保障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难度大。委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由党组书记担任安委会主任,多年来,全委以安委会为监管核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以《松辽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为准绳,深入开展“清单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年年初安委办联合各监管部门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强化统筹协调,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实现了对委属建设工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的全覆盖,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持续跟踪问题整改,始终保持“零”生产安全事故的好成绩。
(三)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近年来,松辽委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一是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工作为契机,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二是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动态修订《松辽委安全风险防控手册》,分级落实风险管控责任与措施,持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效凸显。三是制定《松辽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积极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升。四是持续深入指导推动委属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委属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推动水利项目稽察扎实有效开展
(一)稽察工作支持保障稳步提升
编制《松辽委稽察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环节、强化工作纪律,为稽察工作从严从实、合法合规地开展提供了指导原则。滚动更新我委稽察专家库,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前期设计、建设管理、计划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专业等各领域专家,建立了一支政治素养好、专业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专家队伍,为稽察工作奠定了队伍保障。建立监督检查与指导帮助并重的稽察工作指导思想,在检查问题的同时帮助被稽察单位分析问题成因,提出解决途径,帮助参建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二)稽察项目类型全面整改效果显著
多年来,松辽委累计开展各类项目稽察检查50余项,项目种类涵盖重大水利工程、主要支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等多种类型,工作足迹遍布流域四省区以及河南、宁夏、云南等17个省。稽察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查前准备充分全面,现场检查严肃细致,成果认定谨慎规范,多种渠道跟踪问题整改过程及结果,推动工程参建各方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水平,稽察工作促进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三)稽察导向作用和震慑威力逐步呈现
针对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的薄弱环节、突出短板及重点问题易发、多发、频发等领域,主动出击,精准高效开展靶向稽察,促使稽察影响不断扩大、震慑作用有效提升。及时总结典型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大指导支持力度,提出可针对性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有效促进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的大幅提升,为不断强化流域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辛勤耕耘铸成就,奋力开拓创辉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松辽委监督工作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全局、统筹谋划,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成效,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加强稽察能力建设,为松辽流域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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